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陪护告知书

信息来源:临清市人民医院宣传科 发布时间:2020-07-21 阅读:11830次

1.因病情危重,确实需要家属陪护的重病人,在病区护士站交押金领取陪护证,家属应承担陪护责任。

2.每位重病人只能领取一张陪护证,由一位家属陪护,陪护人员凭证出入大楼,出院时退回证卡和押金。

3.陪护人员需遵守医院及病区制度,保持病区整洁、安静。

4.医生查房及治疗时,请家属配合离开病室。

5.陪护人员请勿在院内洗衣、洗澡,夜间不得打地铺睡觉,更不得与病人同卧一床,可向医院租用陪护床(具体办法见附件)。

6.请勿擅自翻阅病历及私自拿取院内物品。

7.请爱护公物,节约水电。损坏公物,酌情赔偿。

8.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,不能影响医护人员的治疗和抢救工作。